小过卦
(雷山小过)震上艮下
《小过》:
亨。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初六,飞鸟以凶。
六二,过其祖,遇其妣。不及其君,遇其臣。无咎。
九三,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九四,无咎。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六五,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公弋取彼在穴。
上六,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《彖》曰:
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飞鸟之象焉,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大吉,上逆而下顺也。
《象》曰:
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
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?
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
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
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
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