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卦
(雷风恒)震上巽下
《恒》:
亨。无咎。利贞。利有攸往。
初六,浚恒,贞凶,无攸利。
九二,悔亡。
九三,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贞吝。
九四,田无禽。
六五,恒其德,贞,妇人吉,夫子凶。
上六,振恒,凶。
《彖》曰:
恒,久也。刚上而柔下,雷风相与,巽而动,刚柔皆应,恒。恒亨无咎利贞,久于其道也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利有攸往,终则有始也。日月得天,而能久照。四时变化,
而能久成。圣人久于其道,而天下化成。观其所恒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《象》曰:
雷风,恒;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
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
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。
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
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夫子制义,从妇凶也。
振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