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卦
(水地比)坎上坤下
《比》:
吉。原筮,元,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
六二,比之自内,贞吉。
六三,比之匪人。
六四,外比之,贞吉。
九五,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上六,比之无首,凶。
《彖》曰:
比,吉也;比,辅也。下顺从也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,以刚中也。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。後夫凶,其道穷也。
《象》曰:
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?
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。
显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诫,上使中也。
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。